
关于成都市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的通告
为积极配合协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,大家齐心协力,踊跃参加,
凡与本行业相关项目都可申报,好的项目通过评审推荐上报民政局,争取获得最高50万元专项资金,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:2016、1、4一2016、2、5;
二、扶持项目重点支持内容:
1、相关社会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类服务项目:
2、流通行业协会行业服务管理项目:
3、协会、商会开展自由贸易服务项目:
4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项目,
5、民生服务项目:
6、公益慈善项目:
7、参与社会治理及公共服务项目;
三、策划申报项目:分析确定申报项目内容,请行业专家进行项目研讨,确定项目申报内容、执行方案、实施细则、专项资金预算及管理、开展计划等项目基线调查工作;确定项目预算,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;
四、申报类型:根据项目内容确定申报,社会公共服务类、社会公益服务类、社会福利及慈善服务类,社区便民服务类,社会治理服务类;
五、评审立項:各协会组织上报项目经民政局初审,再召开现场评审会,现场陈述答辩,专家评判打分,根据总分高低排名,最后由市民政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;
六、项目执行要求:所执行项目必须一年内完成,项目实施中不得分包、转包,不得无故调整,不得提供虚假项目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,若特殊原因项目时间延长、终止、撤消、变更者,须报经市民政局项目办批准;
七、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管理:必须按照项目申报规定的范筹和标准支配资金,
1、不得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
2不得作为协会从业人员各种奖金、津贴、福利;
3、不得用于偿还亏损和协会债务;
4不得用于购买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(汽车,手机等);
5、不得用于修建或购置楼堂馆所、缴纳罚款罚金、对外投资;
6、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捐赠、赞助支出;
7、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;
八、项目绩效考核:2016年10月25曰前,应完成扶持项目资金和项目内容的50%,
10月30日前向市民政局项目办报送项目中期报告并进行中期绩效考核;
2017年4月20前完成项目执行,4月30日前向市民政局项目办报送末期报告并接受末期绩效考核评估。
成都市道路货运输行业协会
2016年1月10日